深圳拟针对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出台扶持政策

新闻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9日

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针对深圳人工智能基础研究方面相对薄弱,缺少自主创新的环境和氛围的问题,深圳拟规定着眼关键核心环节,提出建立以市场需求为主导的核心技术攻关机制,创新科研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机制,建立覆盖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周期的扶持政策体系。

  《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6月28日提交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致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深圳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具有较好基础,目前已逐步形成覆盖硬件制造、软件技术、终端产品等环节的全链条人工智能产业系统。同时还拥有丰富的应用场景和供应链资源,在智能硬件、计算机视觉、自动驾驶、智慧金融、智慧医疗等领域的“AI+应用”发展全国领先。

  此外,香港在人工智能学术研究方面也具有一定的领先优势,凭借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契机,可以探索在深港合作区等区域吸引港澳及国际高端人才,积极引进顶尖的创新资源落地,促进产业高端发展。因此,此次立法立足深圳实际,以问题为导向,面向深圳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强强项补弱项,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突出先进性和创新性。

  《草案》从深圳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际出发,围绕“明确范围+补齐短板+强化支撑+抢抓应用+集聚发展+规范治理”等环节,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探索创新。

  建立人工智能产业统计监测制度,是目前各地政府部门以及行业组织普遍反映的产业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草案》在明确人工智能的内涵与外延的基础上,规定应当建立健全人工智能产业统计分类标准,制定和完善人工智能产业统计分类目录,有序开展人工智能产业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工作。通过完善统计监测制度,准确掌握深圳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际情况,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提供精准统一的数据支撑和政策支持。

  目前,深圳人工智能基础研究方面相对薄弱,缺少自主创新的环境和氛围,在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创新上鲜有突破,大多数企业经营研发侧重于人工智能应用层面,从事基础研究层面的企业相对于北京、上海等地较少。

  针对上述问题,《草案》致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草案》着眼关键核心环节,提出建立以市场需求为主导的核心技术攻关机制,创新科研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机制,建立覆盖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周期的扶持政策体系。

  禁止侵犯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

  《草案》提出“建立以质量、绩效、贡献为导向的项目评价制度”,在科技管理体制创新方面规定“对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的科研人员,采取灵活的薪酬制度和奖励措施。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

  《草案》规定培育和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盘活创新资源,增强深圳人工智能发展的原始创新能力。

  同时针对深圳人工智能头部企业集中、产业带动性强的特点,鼓励企业参与人工智能基础研究,支持企业承担和参与国家重大基础科技项目。

  此外,《草案》还从人才引进和培育角度,对提升深圳人工智能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作出规定。针对目前深圳亟需人工智能顶尖人才的现状,提出要“通过制订、实施与国际接轨的人才政策,和以重大项目聚集等方式吸引国内外人工智能顶尖人才以及高水平团队”。

  《草案》在人工智能治理部分着重兼顾合理平衡促进创新和坚守底线的关系,在为产业发展保留足够的弹性与空间的前提下,严守监管底线,做好风险防控,搭建具有深圳特色的人工智能治理框架,营造良好的伦理和法制生态。

  明确规定开展人工智能研究和应用活动中禁止侵犯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算法歧视等一系列行为,划定行为底线。此外,明确禁止相关组织和个人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并强调相应的法律责任,明确各主体严守行为底线,有效预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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