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开展第九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0日

各学院:

为鼓励支持大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展示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培养大学生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的本领,学校决定于202110-11月组织开展第九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校内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校在读本专科生,鼓励跨专业、跨院系组建团队。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秉持“崇尚科学、锐意进取、开拓创新、面向未来”的理念,营造大学生积极从事科技创新活动的浓厚氛围,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探索意识和实践能力,发现和扶持一批有创新潜质和研究能力的优秀人才。

在组织我校第九届大赛基础上,推荐参加全省决赛。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与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紧密结合,

促进制造业、能源、环保、农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科技与信息技术服务、医疗、文化、旅游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不得上传涉密信息。

3.每个项目的参赛成员不超过 5 人(含团队负责人), 且所有成员均须对项目有实际贡献。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 2 人。

4.参赛项目须为学生在校期间的研究创新成果,有一定科学价值、创新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

5.获得省级或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含已结项)须报名参赛。

四、时间安排

1.参赛报名(1115日前)。各学院组织学生进行报名,汇总所有项目信息,并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书、一分钟展示视频及其他佐证材料等文档上传大赛官网。 

2.校级决赛(1120日前)。评委审阅参赛项目计划书、VCR  PPT,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路演,并接受评委质询(暂定,届时根据学校防疫情况调整)。遴选优秀项目参加第九届省级赛事。

六、奖励政策

1.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奖励办法的通知》(鲁教科发〔20152号)规定,省赛设优秀项目奖、优秀指导教师(团队)奖。其中,优秀项目奖数量为,一等奖50项、二等奖150项、三等奖300项;一等奖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下同)为金牌指导教师,二等奖项目的指导教师为银牌指导教师,三等奖项目的指导教师为铜牌指导教师。对获奖项目和优秀指导教师(团队)颁发证书。同时,对获得省级奖项的学生(团队)和指导教师(团队)按照《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鲁财大东方教字〔202023号)规定的标准给予现金奖励。 

2.本次校级选拔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颁发证书。

3.对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团队)按照《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考核实施办法》(鲁财大东方院字〔202012号)规定的标准给予创新实践学分认定。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动员学生、教师积极参与竞赛活动,深入挖掘校友资源,形成竞赛的群众性基础。

2.各学院要重点挖掘种子项目,对于入选学校优秀种子项目的团队,学校将进行重点支持、重点资助。

3.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创新创业社团的作用,认真组织,积极实施,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与,以确保此次大赛的圆满成功。

八、其他事宜

1.校赛工作邮箱:sdorcxcy@163.com

2.联系方式:0538-5397969,王老师、董老师

 

附件:1.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项目申报书

2.第九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推荐项目

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21018

 


附件1: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第九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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